在韩国成长的外国青少年就业及定居居留资格——D-10-1、E-7-Y、F-2-R的对象和申请材料
依据法务部手册(2026-09-18) · 译自韩文原文。
本制度旨在帮助在韩国成长的外国青少年高中毕业后即使不升入大学,也能在韩国求职、就业并定居。符合共同条件者可以申请变更为求职(D-10-1)、在韩成长人才(E-7-Y)或地区特化优秀人才(F-2-R)居留资格。
一图看懂

适用对象
- 申请日须为年满18周岁且未满25周岁的合法居留者。
- 年满18周岁前,须在韩国境内居留7年以上。离境91日以上的期间不计入居留时间。
- 10岁至18岁期间,不得有连续在海外居留3年以上的经历。
- 须已完成韩国境内小学、初中和高中全部学业,或具备同等学历。高中三年级第二学期在读期间申请的,提交预毕业证明等材料后,可能会被认定为已毕业。
- 即使未完成韩国境内小学、初中或高中部分课程,只要符合前述年龄、居留和海外居留条件,并完成与相应学历相匹配的社会统合项目第5阶段课程,也可以申请。
- 求职(D-10-1)面向符合共同条件、拟通过实习或求职活动就业的人员。
- 在韩成长人才(E-7-Y)面向符合共同条件、拟在受限制行业以外领域就业的人员。
- 地区特化优秀人才(F-2-R)面向符合共同条件,并持D-10或E-7-Y资格在 인구감소(관심)지역居住4年以上的人员。
可从事的活动
- 持D-10-1资格可以开展求职活动,并须提交求职活动计划书(구직활동 계획서)。免于适用计分制及生活费证明要求。
- 持D-10-1资格可以参加实习。实习开始及实习机构变更须申报;在同一家企业实习的时间最长为1年。
- D-10-1实习领域为不包括受限制行业在内的领域。实习津贴须按照劳动合同支付,金额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
- 持D-10资格正式就业,须在开展就业活动前申请变更居留资格许可。未变更居留资格便开展就业活动的,可能会受到处罚。
- 持E-7-Y资格可以在不包括受限制行业在内的领域就业。即使工作不属于E-7允许的职业,只要签订雇佣合同,也可以变更资格;学历和工作经历要求予以豁免。
- 延长F-2-R居留期限时,须满足实际居住在 인구감소(관심)지역的要求。变更资格满2年后,可以迁至同一广域地方自治团体内的其他 인구감소(관심)지역。
申请程序与材料
变更为求职(D-10-1)居留资格
- 综合申请书(통합신청서)、护照、1张标准规格照片、外国人登录证
- 居住地证明材料
- 韩国境内小学、初中、高中毕业证明,或同等学历证明材料
- 在韩国成长的外国青少年资格变更检查表(국내 성장 기반 외국인 청소년 자격변경 체크리스트)
- 求职活动计划书(구직활동 계획서)
- 如适用,社会统合项目结业证书(사회통합프로그램 이수증)
- 如适用,中途长期在海外居留情况说明书及证明材料
- 海外犯罪记录证明(豁免对象除外)
免于适用计分制及生活费证明要求。变更居留资格许可手续费按共同指南标准为10万韩元。
变更为在韩成长人才(E-7-Y)居留资格
- 综合申请书(통합신청서)、护照、1张标准规格照片、外国人登录证
- 居住地证明材料
- 韩国境内小学、初中、高中毕业证明,或同等学历证明材料
- 在韩国成长的外国青少年资格变更检查表(국내 성장 기반 외국인 청소년 자격변경 체크리스트)
- 雇佣合同
- 营业执照、法人登记簿誊本等企业相关材料
- 如适用,社会统合项目结业证书及中途长期在海外居留的证明材料
- 海外犯罪记录证明(豁免对象除外)
将审查雇主是否属于受限制对象。变更居留资格许可手续费按共同指南标准为10万韩元。
变更为地区特化优秀人才(F-2-R)居留资格
- 综合申请书(통합신청서)、护照、1张标准规格照片、外国人登录证
- 居住地证明材料
- 韩国境内小学、初中、高中毕业证明,或同等学历证明材料
- 在韩国成长的外国青少年资格变更检查表(국내 성장 기반 외국인 청소년 자격변경 체크리스트)
- 证明在 인구감소(관심)지역居住4年以上的材料
- 如适用,在职证明等经济活动证明材料
- 如适用,社会统合项目结业证书及中途长期在海外居留的证明材料
- 海外犯罪记录证明(豁免对象除外)
F-2-R资格变更条件中,存在仅适用居住地条件的特例。变更居留资格许可手续费按共同指南标准为10万韩元。
延长居留期限(D-10-1、E-7-Y)
- D-10-1:综合申请书(통합신청서)、护照、外国人登录证、居住地证明材料
- D-10-1:求职活动计划书(구직활동 계획서)
- E-7-Y:雇佣合同
- E-7-Y:上一年度个人外国人所得金额证明及在职证明
- E-7-Y:企业缴纳记录证明、纳税证明、地方税纳税证明
- E-7-Y:营业执照及法人登记簿誊本(适用对象)
E-7-Y持有人工作时间较短、无法开具收入证明时,可依据企业出具的工资所得源泉征收簿等材料进行审查。延长居留期限许可手续费按共同指南标准为6万韩元。
延长地区特化优秀人才(F-2-R)居留期限
- 综合申请书(통합신청서)
- 护照及外国人登录证
- 居住地证明材料
须实际居住在 인구감소(관심)지역。延长居留期限许可手续费按共同指南标准为6万韩元。
常见问题
Q. 需要在韩国境内居留几年才能申请?
年满18周岁前,在韩国境内的居留时间须达到7年以上。离境91日以上的期间不计入居留时间。
Q. 没有从韩国学校全部毕业,也可以申请吗?
即使未能完成部分课程,只要符合年龄、在韩国境内居留及海外长期居留方面的条件,并完成社会统合项目(사회통합프로그램),也可以申请。未完成小学学业但毕业于初中或高中的,需要完成第5阶段基础课程;小学毕业后未能完成初中或高中学业的,需要完成第5阶段深化课程。
Q. 可以在高中毕业前申请吗?
如果在高中三年级第二学期在读期间为就业或实习而申请,提交预毕业证明等材料后,可能会被认定为已毕业。
Q. 持求职(D-10-1)资格可以直接就业吗?
正式受聘后,须在开展就业活动前申请变更居留资格许可。未获准变更居留资格,却以求职资格开展就业活动的,可能会受到处罚。
Q. 持D-10-1资格可以参加实习吗?
可以。须申报实习开始及实习机构变更;在同一家企业实习的时间最长为1年。实习领域、实习津贴和工作时间也有限制。
Q. 学历或工作经历不足,也可以申请E-7-Y吗?
该制度免除学历和工作经历要求。即使工作不属于E-7允许的职业,只要签订雇佣合同,也可以申请变更资格;但不得在受限制行业就业。
Q.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F-2-R?
须符合共同条件,并持D-10或E-7-Y资格在 인구감소(관심)지역居住4年以上。变更资格后申请延长居留期限时,须实际居住在该地区。
Q. 曾长期在海外居留,需要提交额外材料吗?
以年满18周岁为基准,在此前7年内曾单次离境6个月以上,或离境时间累计达到2年以上但不足3年的,须提交情况说明书及证明材料。如果无法说明长期在海外居留的原因,可能会影响许可结果。
注意事项
- 除共同条件外,还须接受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情况及是否属于限制对象的审查。共同申请材料包括海外犯罪记录证明,但手册规定的豁免对象除外。
- 如属于中途长期在海外居留的情况,须准备情况说明书及证明材料。建议提交能够反映实际居住地的居住地证明材料。
- D-10-1实习开始申报期限在正文中规定为自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但求职活动计划书的说明中则规定须在实习活动开始前14日申报。建议申请前向管辖出入境·外国人事务所(출입국·외국인관서)确认。
- 原则上,居留许可期限须在护照有效期范围内核发。
依据资料
由AI根据法务部《签证签发指南手册》《外国人滞留指南手册》(HiKorea公告,韩文)整理。 hikorea.go.kr
本指南为一般说明,最终由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判断。申请前请在HiKorea(hikorea.go.kr)或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1345)确认最新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