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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度假(H-1)签证——申请对象、就业与学习限制、停留期限及外国人登记

依据法务部手册(2026-09-18) · 译自韩文原文。

打工度假(H-1)是面向与韩国签订打工度假协定或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国民的资格。以旅游为主要目的访问韩国,并计划通过短期工作筹措旅行费用者可以申请。

一图看懂

适用对象 → 韩国打工度假协定或谅解备忘录缔约国国民 → 申请时原则18至30岁 台湾、葡萄牙、爱尔兰、阿根廷可至34岁 英国、加拿大可至35岁;美国不限年龄 → 以旅游为主要目的并计划短期工作筹措旅费 符合健康、保险、资金等条件 → 是否为缔约国国民,且以旅游为主要目的并符合申请条件? → 是:境外首次申请 → ① 申请H-1签证 向韩国驻外使领馆提交申请表、照片、护照、往返机票或替代资金证明、3个月费用证明、无犯罪记录、体检、保险及活动计划书等 → 已获H-1,需延长停留 → ② 申请延长停留 入境日起可在1年范围内延长;申请材料未列明 → 入境后计划停留超过90天 → ③ 办理外国人登记 提交申请表、护照、标准规格照片、旅行日程及活动计划、停留地证明等 → 获发或维持H-1停留资格 单次停留上限按协定国规定:香港、日本1年;美国1年6个月;加拿大、英国2年;其他国家1年 → 工作时核对工时与职业限制 → 原则每周最多工作25小时 加拿大最多40小时;不得从事受限职业 → 学习前核对许可范围 → 可在各国许可期限内进修 不得修读D-2正规课程或兼任外语教学助理 → 确认旅游仍是主要目的并按时登记 → 旅游必须是主要目的 计划停留超过90天须办理外国人登记

适用对象

  • 须为与韩国签订打工度假协定或谅解备忘录的国家的国民。协定国承认的难民、无国籍者及永久居民并非协定国国民,因此不属于申请对象。
  • 申请时原则上须年满18岁且不超过30岁。台湾、葡萄牙、爱尔兰、阿根廷申请者可至34岁,英国、加拿大申请者可至35岁,美国不设年龄限制。
  • 须持有协定国签发的有效护照;申请时护照剩余有效期原则上须在6个月以上。根据协定,智利适用至少3个月的标准。
  • 不得有重大犯罪记录。如无犯罪记录证明显示已被确定处以300万韩元以上罚款,签发申请可能不获批准。
  • 须身体健康,并须加入在韩国停留期间保障金额达到4,000万韩元以上的医疗保险等。是否须提交保险证明及保障金额可能因互惠原则而异。
  • 须证明持有往返机票及初期停留费用。如没有往返机票,可提交存入相当金额的证明材料代替;停留费用须达到按3个月计算的300万韩元以上。
  • 不得携带受扶养家属等同行,原则上须未曾参加打工度假项目。但根据互惠原则,爱尔兰、瑞典、美国等国的申请者即使有参加经历,也可能获发签证。

可从事的活动

  • 旅游必须是主要目的。从入境后立即专注于工作,或专注于工作与学习、采访、政治活动等,不符合协定宗旨。
  • 可以通过短期工作筹措旅游费用。无论是合同工还是兼职等雇用形式,均可就业。
  • 原则上每周最多可工作25小时。加拿大每周最多40小时;各国的就业期限和总工作时间按手册所列的各国标准执行。
  • 不得从事娱乐场所陪侍类职业、需要特定资格的专业职业及E-7特定活动职业、博彩或与风俗相关的行业等。私人家教也受到限制。
  • 可以在各国规定的许可期限内参加补习班或进行语言进修等学习。不允许修读属于D-2的正规课程,也不允许兼修外语教学助理活动。
  • 无需另行取得变更或增加工作单位的许可即可就业。但需要资格或执照的职业以及E-7职业受到限制;如要变更为专业职业等,可能需要另行取得停留资格变更许可。

滞留期限

一次签发的停留期限上限为协定规定的停留期限。手册所列各国标准为:香港、日本1年;美国1年6个月;加拿大、英国2年;其他国家1年。可在入境之日起1年的范围内延长停留期限;美国可延长至1年6个月,英国、加拿大可延长至2年。

申请程序与材料

签证签发申请

  • 签证签发申请表(사증발급신청서)
  • 照片
  • 护照
  • 往返机票或存入相当金额的证明
  • 存款余额证明等可证明3个月停留费用的材料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健康诊断书
  • 医疗保险凭证
  • 在学证明或最高学历证明(可能根据互惠原则要求提交)
  • 打工度假活动计划书(관광취업 활동계획서)

向管辖协定缔约国的韩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奥地利国民也可以向手册所列的设在日本、中国、上海、香港、台北的使领馆申请。不属于签证签发认定书(사증발급인정서)的签发对象。

外国人登记(외국인등록)

  • 申请表(신청서)
  • 护照
  • 标准规格照片1张
  • 旅行日程及活动计划书
  • 如正在工作,须提交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合同等
  • 停留地证明材料

计划停留超过90天者须办理外国人登记。提交材料中也包括手续费,但摘录中未注明金额。

常见问题

Q. 打工度假(H-1)签证适用于哪些人?

这是面向与韩国签订打工度假协定或谅解备忘录的国家的国民、以旅游为主要目的访韩者的资格。可通过短期工作筹措旅游费用。

Q. 最多可以申请到多少岁?

原则上,申请时年龄须为18岁以上、30岁以下。英国、加拿大申请者可至35岁,台湾、葡萄牙、爱尔兰、阿根廷申请者可至34岁,美国不设年龄限制。

Q. 持H-1可以工作多长时间?

原则上每周最多25小时。加拿大每周最多40小时;以色列、澳大利亚、意大利、比利时、丹麦在就业期限和总就业时间方面也有单独规定。

Q. 可以从事任何职业吗?

不可以。不得从事娱乐场所陪侍类职业、需要特定资格的专业职业、E-7职业、博彩或违反善良风俗的行业等。私人家教也受到限制。

Q. 持H-1可以上韩国语补习班吗?

可以在各国规定的许可期限内参加补习班或进行语言进修。但不允许兼修属于D-2的正规课程,也不允许兼修外语教学助理活动。

Q. H-1的停留期限是多久?

停留期限上限以协定规定的期限为准。手册列出的各国标准为:1年;美国为1年6个月;加拿大、英国为2年。

Q. 可以延长停留期限吗?

可以在入境之日起1年的范围内延长。美国可延长至1年6个月,英国、加拿大可延长至2年。

Q. 抵达韩国后需要办理外国人登记吗?

计划停留超过90天者须办理外国人登记(외국인등록)。申请登记时须提交护照、照片、旅行日程及活动计划书、停留地证明材料等;如正在工作,还须提交工作单位相关材料。

Q. 可以从其他停留资格变更为H-1吗?

不允许从其他停留资格变更为打工度假(H-1)。从H-1变更为专业职业等资格,在符合条件时可能获准,但部分国家的国民不属于可申请变更的对象。

注意事项

  • 即使没有往返机票,也可以提交存入相当金额的证明材料。停留费用须达到按3个月计算的300万韩元以上。
  • 须确认就业限制职业以及各国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就业期限。除加拿大外,原则上每周最多可工作25小时。
  • 停留超过90天须办理外国人登记。
  • 须在护照和签证有效期内入境韩国。手册建议在护照有效期内重新签发或更新护照。

依据资料

由AI根据法务部《签证签发指南手册》《外国人滞留指南手册》(HiKorea公告,韩文)整理。 hikorea.go.kr

本指南为一般说明,最终由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判断。申请前请在HiKorea(hikorea.go.kr)或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1345)确认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