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住(F-5)资格——申请对象、居留期限、提交材料及犯罪记录证明
依据法务部手册(2026-09-18) · 译自韩文原文。
永住(F-5)资格不受居留资格所规定的活动限制。申请对象和要求因具体资格类别而异;同胞(F-5-6、F-5-7)和难民(F-5-27)适用单独的指南,因此不包括在本指南中。
一图看懂

适用对象
- 达到成年年龄,持派驻(D-7)至特定活动(E-7)或居住(F-2)资格居留满5年以上者(F-5-1)
- 符合相关要求的韩国国民配偶或韩国国民的未成年子女(F-5-2·F-5-3)
- 普通永住资格持有者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韩国居留满2年以上并经法务部长官(법무부장관)认可者(F-5-4)
- 投资50万美元以上并雇用5名以上韩国国民的外国投资者(F-5-5)
- 符合学位或就业要求的人员,例如尖端领域博士或取得韩国国内研究生院博士学位者(F-5-9·F-5-15)
- 持有规定的学位或技术资格并受雇于韩国国内企业者(F-5-10)
- 在特定领域具有卓越能力,或被认定为对大韩民国有特殊贡献者(F-5-11·F-5-12)
- 60岁以上并领取海外养老金者、积分制居住资格持有者等符合其他具体资格类别要求者(F-5-13·F-5-16等)
可从事的活动
- 不受居留资格类别所规定的活动限制。
- 居留资格外活动许可及变更、增加工作单位的手续均不适用。
滞留期限
没有单次可获准的居留期限上限。
申请程序与材料
变更为永住(F-5)居留资格的许可
- 综合申请表(통합신청서)
- 护照及外国人登录证
- 居住地证明材料
- 海外犯罪记录证明(免交对象除外)
- 身份保证书(신원보증서)(免交对象除外)
- 维持生计要求相关的纳税及收入证明材料(适用者)
- 基本素养证明材料(免交对象除外)
- 永住(F-5)资格申请人基本信息(영주(F-5) 자격 신청자 기본정보)
- 根据所申请的具体资格类别要求提交的补充材料
变更为永住资格的许可审查手续费为20万韩元。原则上须提交海外犯罪记录证明(해외범죄경력증명서)原件和经公证的译文;证明须在签发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超过6个月。
向在韩国出生的子女赋予永住(F-5)居留资格
- 申请表(신청서)
- 护照
- 标准规格照片1张
- 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明等)
- 证明国籍国身份的文件
适用于在韩国居留的永住资格持有者在韩国出生的子女。须在出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在海外出生的子女不适用。
常见问题
Q. 取得永住(F-5)后可以就业吗?
永住(F-5)不受居留资格所规定的活动限制。指南说明,居留资格外活动许可及变更、增加工作单位的手续均不适用。
Q. 永住(F-5)的居留期限可以获准多久?
没有单次可获准的居留期限上限。
Q. 哪些人可以申请普通永住者(F-5-1)?
申请对象为达到《民法》规定的成年年龄,持派驻(D-7)至特定活动(E-7)或居住(F-2)资格居留满5年以上的人。申请时,须继续从事该资格所认可的经济活动。
Q. 所有申请人都必须提交海外犯罪记录证明吗?
海外犯罪记录证明(해외 범죄경력증명서)属于通常需要提交的材料,但指南规定的免交对象可以不提交。申请日前已在韩国连续合法居留10年以上的人也属于免交对象。
Q. 海外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如何认证?
在《海牙认证公约》缔约国签发的证明,须经签发国办理海牙认证。在非缔约国签发的证明,须经韩国驻签发国使领馆领事确认。
Q. 犯罪记录证明的有效期是多久?
证明须在申请永住资格之日前6个月内签发。原则上应提交原件和经公证的译文。
Q. 申请永住资格有收入或资产要求吗?
维持生计的要求因具体资格类别而异。应确认申请的具体资格类别适用收入标准还是资产标准,以及是否属于免予审查的对象。
Q. 本指南是否也包括同胞或难民申请永住资格的内容?
不包括在内。海外同胞(F-5-6)、外籍同胞(F-5-7)及难民居留资格对象(F-5-27)适用单独的指南。
注意事项
- 须提交由国籍国签发的海外犯罪记录证明;在申请日之前最近5年内曾在第三国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也可能需要提交该国签发的证明。
- 证明须包括该国境内的所有犯罪记录,并且必须是由有权机关签发的正式文件。
- 译文须注明译者的个人信息和联系方式,并附上身份证件复印件。没有犯罪记录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指南规定提交译者确认书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以代替经公证的译文。
- 申请永住资格可能适用品行、维持生计及基本素养等要求。是否适用以及所需提交的材料,因申请的具体资格类别而异。
依据资料
由AI根据法务部《签证签发指南手册》《外国人滞留指南手册》(HiKorea公告,韩文)整理。 hikorea.go.kr
本指南为一般说明,最终由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判断。申请前请在HiKorea(hikorea.go.kr)或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1345)确认最新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