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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节性工作(E-8)签证——对象、停留期限、申请及延期材料

依据法务部手册(2026-09-18) · 译自韩文原文。

季节性工作(E-8)是为计划在农作物种植、收获及相关初级加工,或水产品初级加工领域工作的外国人设立的居留资格。由地方政府分配劳动者并代办签证申请手续,每次获准的停留期限最长为8个月。

一图看懂

适用对象 → E-8-1·E-8-3 由韩国地方政府签订MOU的外国地方政府推荐的农业、渔业劳动者 → E-8-2·E-8-4 由韩国境内结婚移民者推荐的海外四亲等以内亲属及其配偶 → E-8-5·E-8-6 以G-1-19参加季节性工作后经雇主推荐重新雇用的劳动者 → E-8-7·E-8-8、E-8-99 符合条件的D-2留学生邀请的父母,或地方政府申请的辅助人员 → 是否属于规定的推荐对象并从事认可的季节性工作? → 符合条件 → ① 境外申请签证签发认定书 地方政府申请;标准劳动合同、护照复印件、住宿设施表及推荐证明 → 入境后办理 → ② 外国人登记 申请表、护照、照片、住宿确认书、保险证明及药物检测确认书 → 需要延长时 → ③ 申请延长停留 到期前60至40天向地方政府申请;提交申请书、护照、登记证、劳动合同及住宿确认书 → 获准E-8居留资格 每次获准最长8个月,总停留不得超过8个月 → 核对停留上限 → 每次及总停留均不得超过8个月 → 核对工作范围 → 仅在获认可领域及地方政府分配的农场、渔场工作 → 核对工作限制 → 不得从事季节性工作以外活动,也不得增加工作地点

适用对象

  • E-8-1·E-8-3:由与韩国境内地方政府签订MOU的外国地方政府推荐的农业、渔业劳动者
  • E-8-2·E-8-4:由在韩国境内的结婚移民者推荐、居住在海外的四亲等以内亲属及该亲属的配偶。农业对应E-8-2,渔业对应E-8-4。
  • E-8-5·E-8-6:以G-1-19资格参加季节性工作后,经雇主推荐重新雇用的农业、渔业劳动者
  • E-8-7·E-8-8:由符合条件的留学生(D-2)邀请的父母。农业对应E-8-7,渔业对应E-8-8。
  • E-8-99:由地方政府申请的语言沟通协助人员等其他辅助人员

可从事的活动

  • 可在法务部长官(법무부장관)认可的农作物种植、收获及与之相关的初级加工领域工作。
  • 可在法务部长官认可的水产品初级加工领域工作。
  • 在地方政府分配的农场、渔场等地点从事相应领域的季节性工作。
  • 季节性工作者(C-4·E-8)不能获得在季节性工作以外从事活动的许可。
  • 不允许增加工作地点。

滞留期限

每次获准的停留期限最长为8个月,总停留期限也不得超过8个月。

申请程序与材料

申请签证签发认定书

  • 标准劳动合同
  • 招聘韩国籍人员努力情况的证明材料
  • 季节性工作者护照复印件
  • 根据推荐类型提交的证明材料
  • 拟提供的住宿设施表
  • 业务协议(MOU)签订结果报告等

由基层地方政府首长通过签证门户网站申请。E-8签证仅凭签证签发认定书签发。自申请日起,签发认定书需要约10天,应考虑作业时间及出境准备所需时间等确定申请时间。

外国人登记

  • 综合申请表(통합신청서)
  • 护照
  • 照片1张(35mm×45mm)
  • 居住及住宿提供确认书(거주·숙소 제공 확인서)
  • 产业灾害保险参保证明,或农渔业人员安全保险保单、参保承诺书
  • 旅行保险参保证明
  • 药物检测确认书(마약검사 확인서)
  • 地方政府住宿设施检查确认书(지방자치단체 숙소점검 확인서)

药物检测结果须以密封状态提交。住宿设施检查确认书由地方政府以统一公文形式提交。

变更工作地点(重新分配雇主)

  • 综合申请表、护照、外国人登记证
  • 标准劳动合同复印件
  • 产业灾害保险参保证明,或农渔业人员安全保险保单、参保承诺书
  • 健康保险参保证明或申请证明材料(适用者)
  • 季节性工作者分配对象雇主确认书(계절근로자 배치 대상 고용주 확인서)
  • 居住及住宿提供确认书
  • 外国人登记前经协商变更时提交的药物检测确认书

因雇主的责任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外国人登记前雇主与劳动者达成协议时,可以变更工作地点。不允许增加工作地点,免收变更手续费。

延长停留期限许可

  • 外国季节性工作者停留期限延期推荐申请书(외국인 계절근로자 체류기간 연장 추천 신청서)
  • 护照及外国人登记证
  • 居住及住宿提供确认书
  • 劳动合同
  • 雇主身份证件
  • 人口贩运受害者识别指标(인신매매 피해 식별지표)
  • 停留期限即将届满的季节性工作者停留期限延期推荐书(체류기간 만료 계절근로자 체류기간 연장 추천서)
  • 综合申请表

到期日前60至40天向地方政府申请。如果距离到期日不足40天,应先从地方政府取得推荐书,再前往管辖出入境·外国人事务所申请。免收手续费。

在居留资格以外从事活动的许可(参加韩国境内外国人季节性工作)

  • 综合申请表、外国人登记证、护照
  • 标准劳动合同复印件
  • 季节性工作参与申请书(계절근로 참여 신청서)
  • 留学生季节性工作参与推荐书(유학생 계절근로 참여 추천서)(适用者)
  • 产业灾害保险参保证明,或农渔业人员安全保险保单、参保承诺书
  • 健康保险参保证明或参保申请证明材料(适用者)
  • 季节性工作者分配对象雇主确认书
  • 居住及住宿提供确认书(适用者)

参加韩国境内外国人季节性工作制度的对象已登记外国人可以申请。许可期限不得超过停留期限届满日,最短为1周,最长为8个月。免收手续费。

常见问题

Q. 持季节性工作(E-8)签证可以从事哪些工作?

可在经认可的农作物种植、收获及与之相关的初级加工领域,或水产品初级加工领域工作。根据地方政府(지방자치단체)分配的领域和工作地点从事季节性工作。

Q. E-8停留期限最长为多久?

每次获准的停留期限最长为8个月。总停留期限也不得超过8个月。

Q. 我需要亲自申请签证吗?

居住在海外的外国人由地方政府分配后,由基层地方政府首长(기초자치단체장)申请签证签发认定书(사증발급인정서)。通过签证门户网站(비자포털)办理申请。

Q. 结婚移民者居住在海外的亲属也可以申请吗?

结婚移民者可以向地方政府推荐居住在海外的四亲等以内亲属及该亲属的配偶。农业对应E-8-2,渔业对应E-8-4。

Q. 在韩国居留的结婚移民者家属也要申请签证签发认定书吗?

在韩国居留的家属不属于签证签发认定书的申请对象。如符合相关条件,应申请在居留资格以外从事活动的许可。

Q. 应在何时申请延长停留期限?

应在到期日前60至40天向地方政府申请。如果距离到期日不足40天,应先向地方政府申请并取得推荐书,然后前往出入境·外国人事务所(출입국·외국인관서)申请。

Q. 可以变更或增加工作地点吗?

不允许增加工作地点。如果因雇主的责任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在外国人登记前与雇主达成协议,则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Q. 持E-8在韩国居留期间可以从事其他工作吗?

季节性工作者(C-4·E-8)不能获得在季节性工作以外从事活动的许可。参加韩国境内外国人季节性工作制度的已登记外国人,应确认另行公布的申请条件,以申请季节性工作许可。

Q. 申请签证需要哪些材料?

需要提交标准劳动合同(표준근로계약서)、招聘韩国籍人员努力情况的证明材料、护照复印件、拟提供的住宿设施表等。根据推荐类型,还需提交证明农业或渔业从业经历、亲属关系、留学生与父母关系等的材料。

注意事项

  • 自2025年起,已停止签发短期就业季节性工作(C-4-1~4)签证。
  • E-8签证仅凭签证签发认定书签发。请确认推荐人和允许的领域,准确填写签证种类及申请信息。
  • 签证签发认定书的办理可能需要约10天,因此应考虑作业时间和出境准备所需时间。
  • 根据申请延长停留期限的时间,申请地点和手续有所不同。距离到期日不足40天时,必须取得推荐书后前往出入境·外国人事务所申请。

依据资料

由AI根据法务部《签证签发指南手册》《外国人滞留指南手册》(HiKorea公告,韩文)整理。 hikorea.go.kr

本指南为一般说明,最终由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判断。申请前请在HiKorea(hikorea.go.kr)或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1345)确认最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