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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话指导(E-2)签证——适用对象、活动范围、居留期限及申请材料

依据法务部手册(2026-09-18) · 译自韩文原文。

会话指导(E-2)是一种居留资格,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国人可在培训机构、学校、企业等符合条件的机构,教导学员如何使用外语进行交流。使用外语教授特定语言、文学或口笔译技巧的活动不属于会话指导。

一图看懂

适用对象 → 外语培训机构讲师 通常须为该外语母语国家国民并具备学士或以上学历 韩国大学毕业者适用特别学历条件 → EPIK英语助教:英语母语国家国民及本国大学学士或以上学历 韩印CEPA英语助教:印度国民、学士或以上学历及英语教师资格 → TaLK英语志愿服务奖学生及CPIK中文助教 须符合相应国籍、学历及教育课程要求 → 非英语国家出身者的配偶 须符合规定的专业人员或理工科留学生配偶条件,并具备TESOL资格及学士或以上学历 → 是否符合相应类别的国籍、学历及其他资格要求? → ① 境外申请E-2-1签证签发认定 材料:申请书、护照及照片、官方认证学历和无犯罪记录、健康确认书、雇佣合同及机构文件 → ② 在韩国申请变更居留资格 材料:申请书、护照及外国人登录证、雇佣合同、学历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入职体检证明 → ③ 在韩国申请延长居留期限 材料:申请书、护照及外国人登录证、雇佣合同、营业执照、收入证明及居住地证明 → 获准E-2居留资格 单次居留期限最长2年 → 在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外语会话指导 → 确认不教授特定语言、文学或口笔译技巧 → 工作场所变更或增加须在事由发生后15日内申报 → 可在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学校、语言研究所、广播公司或企业附属研修院等任教 符合条件的远程课程辅导机构也可 → 教授特定语言、文学或口笔译技巧不属于会话指导 → 按规定申报工作场所变更或增加

适用对象

  • 外语培训机构讲师:须为以该外语为母语国家的国民,在该国大学或以上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或具备同等以上学历。
  • 韩国大学毕业特别规定:须在以该外语为母语的国家完成高中或专科大学学业,并在韩国大学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
  • 官方语言国家国民特别规定:教授英语、中文、日语以外的外语时,须具备该语言的正式教师资格,或相关专业学士或以上学位,并符合规定的薪资要求。
  • EPIK英语助教:须为英语母语国家的国民,在本国大学毕业并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
  • 韩印CEPA英语助教:须为印度国民,大学或以上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同时持有英语专业教师资格证。
  • TaLK英语志愿服务奖学生及CPIK中文助教:须为符合手册规定学历及教育课程要求的英语母语国家国民或中国国民。CPIK申请人须在中国大学或以上院校毕业,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并持有中国国家汉语国际推广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教师资格证。
  • 非英语国家出身者的配偶特别规定:须为E-1至E-7专业人员(不包括酒店、娱乐业E-6-2)或理工科硕士、博士以上学历留学生的配偶,并具备TESOL资格及学士或以上学位,或同等以上学历。

可从事的活动

  • 可在符合条件的外语专业培训机构、小学及以上教育机构及其附属语言研究所、广播公司或企业附属语言研修院等开展外语会话指导。
  • 利用信息通信技术等开展远程教学的学校课程辅导培训机构,也属于可开展活动的场所。
  • 符合规定条件时,在工作单位内为同事提供会话指导,以及以社会服务为目的、非营利且不收取报酬地提供会话指导,可能无需获得居留资格外活动许可。
  • 在正规教育机构接受教育的活动,只要不影响原居留目的,可在居留期限内无需另行许可而进行。
  • 教授特定语言、文学或口笔译技巧的活动不属于会话指导。

滞留期限

单次可获准的居留期限最长为2年。通过签证签发认定书申请的E-2-1,以合同期限加1个月为基准,但签发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程序与材料

通过签证签发认定书申请E-2-1

  • 签证签发认定申请书(사증발급인정신청서)
  • 护照及标准规格照片1张
  • 经官方认证的学历证明
  • 经官方认证的本国无犯罪记录证明
  • 如适用,经官方认证的第三国无犯罪记录证明
  • 健康状况自我确认书(자기건강확인서)
  • 雇佣合同
  • 培训机构或团体设立相关文件
  • 必要时提交讲师聘用计划、学员及员工情况等

可向设在海外的韩国驻外使领馆提出申请。学历及无犯罪记录相关文件须办理海牙认证或适用的领事确认等官方认证。

变更居留资格许可

  • 申请表(신청서)
  • 护照及外国人登录证
  • 雇佣合同
  • 营业执照或雇用单位设立相关文件
  • 经官方认证的学历证明
  • 经官方认证的本国无犯罪记录证明
  • 如适用,经官方认证的第三国无犯罪记录证明
  • 入职体检证明

登记外国人等符合E-2条件时可以申请。从D-2或D-10变更时,必须同时满足合法居留、符合相关资格要求以及签订雇佣合同这几项条件。变更居留资格许可手续费为10万韩元。

延长居留期限许可

  • 申请表(신청서)
  • 护照及外国人登录证
  • 雇佣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如适用,培训机构设立运营登记证复印件
  • 必要时提交学员情况、课程表等
  • 收入金额证明
  • 居住地证明材料

由教育部或市、道教育监邀请的母语英语教师,无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核验材料及入职体检证明。延长居留期限许可手续费为6万韩元。

外国人登记

  • 申请表(신청서)
  • 护照原件及标准规格照片1张
  • 营业执照
  • 入职体检证明
  • 居住地证明材料

由市、道教育监聘用的母语英语助教及政府邀请的海外英语志愿服务奖学生,免交入职体检证明。外国人登录证签发手续费为3万5千韩元。

工作场所变更或增加申报

  • 申报表(신고서)
  • 护照及外国人登录证
  • 雇佣合同
  • 营业执照
  • 必要时提交原工作场所负责人的同意书
  • 设施设立相关文件

须在申报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管辖出入境·外国人事务所(출입국·외국인관서)申报。合同期满或原工作场所停业、歇业等情况下,可提交证明相应事由的材料代替同意书。

常见问题

Q. E-2会话指导是指什么活动?

这是指导学员如何使用外语进行交流的活动。即使使用外语,教授特定语言、文学或口笔译技巧,也不属于会话指导。

Q. 哪些场所可以开展会话指导?

适用对象包括外语专业培训机构、小学及以上教育机构及其附属语言研究所、广播公司或企业附属语言研修院等。手册规定的终身教育设施、职业能力开发培训设施,以及设有员工培训教室的法人企业、公共机构等也可能包括在内。

Q. E-2可以获准多长的居留期限?

单次可获准的居留期限最长为2年。通过签证签发认定书申请的E-2-1,以合同期限加1个月为基准,在最长2年的范围内签发。

Q. 学位证书和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经过何种认证?

申请签证签发认定书时,学历证明须经海牙认证或适用的领事确认等官方认证。本国无犯罪记录证明也须经官方认证,且必须是在申请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签发的文件。

Q. 在第三国取得学位,也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如果在本国以外的国家取得学位,还须提交经官方认证的该第三国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标准适用本国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规定。

Q. 在韩国持有E-2以外的居留资格,也可以变更为E-2吗?

手册说明了符合E-2条件的登记外国人等如何变更居留资格。持有D-2或D-10者必须同时满足合法居留、符合就业领域的资格要求以及签订雇佣合同这几项条件。

Q. 持E-2工作期间,可以在其他地方授课吗?

变更或增加工作场所时,应确认手册规定的申报条件和程序。工作场所变更或增加申报须在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办理。

Q. 持E-2可以教工作单位的同事会话,或参加志愿活动吗?

持有规定居留资格的登记外国人在所属工作单位内为同事提供会话指导,或已完成登记且合法居留者以社会服务为目的、非营利且不收取报酬地提供指导时,可能无需获得许可。如果会话指导成为主要活动,或超出允许标准,则不适用此例外。

注意事项

  • 无犯罪记录证明须涵盖本国全境的犯罪记录;申请签证签发认定书时,须提交在申请受理之日前6个月内签发的文件。
  • 如有犯罪记录,原则上可能不予批准变更为会话指导居留资格。
  • 工作场所变更或增加申报须在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办理。
  • 原则上,居留许可期限以护照有效期为限。

依据资料

由AI根据法务部《签证签发指南手册》《外国人滞留指南手册》(HiKorea公告,韩文)整理。 hikorea.go.kr

本指南为一般说明,最终由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判断。申请前请在HiKorea(hikorea.go.kr)或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1345)确认最新标准。